陕政办发[2000]24号 2000年3月11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西部大开发的形势需要,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根据公安部、建设部的有
关要求,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以西安、宝鸡、延安、汉中等城市为重点,开展城市“畅通工
程”活动,在312国道陕西段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以下简称“两项活动”)。现
将省公安厅、建设厅、交通厅制定的《城市“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和《312国道陕西段
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立开展“两项活动”领导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同意
,成立陕西省实施“畅通工程”、创建“平安大道”活动领导小组,由贾治邦(省委副书记
、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张学成(省政府副秘书长)、赵英武(省公安厅厅长)任副组长,
柳启元(省公安厅副厅长)、曹森(省交通厅副厅长)、郑旭(省建设厅副厅长)、屈方方
(省监察厅副厅长)、沈卡利(省精神文明办副主任)、张高计(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胡小平(省农业厅副厅长)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柳启元兼办公室
主任。省上确定的“两项活动”重点城市和重点部门,也要设立相应机构。其他地市和部门
,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各级政府要把组织实施“两项活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西部大开发和为群众办
好事、办实事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认真制定
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对重大难点问题,政府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帮助协调解决。
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推动“两项活动”的健康发展。公安部门要进一
步加大整治公路治安、交通秩序和打击车匪路霸工作的力度,努力预防和减少刑事、治安案
件和交通事故;交通部门要确保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齐全、醒目和公路路面状况良好,对维
修路段的施工现场,要按照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内道
路的维护工作,完善市政道路设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清理路边占道市场、违章招牌
和广告牌;农机部门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农用车上路载客;监察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切实防止公路“三乱”现象反弹。
四、严格标准,做好检查验收工作。今年10月上旬开始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
收。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城市畅通工程“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
,服务热情规范,宣传广泛深入,设施齐全有效”和平安大道“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
好,执法公正文明,警务保障有力,人民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坚持从实际出发,防止形式主义,不断巩固和发展“两项活动”的成果。
城市“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迎接西部大开发,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在全国城市
实施交通安全“畅通工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
支持,充分发挥公安、城市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以提高
管理水平为中心,更新管理观念,改革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城市交
通秩序和交通畅通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范围
省会城市西安市,地级市延安市、宝鸡市、汉中市,县级市兴平市、韩城市参加全国评比
;铜川市王益区、商州市、安康市、榆林市榆阳区、渭南市临渭区、咸阳市秦都区和渭城区
、华阴市、杨凌示范区根据实际,参照本方案,组织实施“畅通工程”,参加全省评比。
三、工作目标
根据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畅通工程”目标分为模范管理(一等)、优秀管理(二等)、
良好管理(三等)和合格管理(四等)四个等次。在2000年10月31日前,实施范围
内所有城市都要达到三等以上管理水平标准;其中部分城市要争取达到二等以上管理水平标
准;每个城市中心城区都要建成一个“严管街(区)”;再经过二三年的努力,全省大中城
市力争全部达到三等以上管理水平标准。具体评比项目另行通知。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999年12月10日-2000年3月15日)。调查研究,确定
实施范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月26日正式启动,召开动员大会和启动仪式,全面开展
工作。
3月20日前,各地市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公安厅。
(二)实施阶段(2月26日-10月31日)。广泛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完善设施,
调整交通流量;建立各种管理、监督机制;集中力量,组织攻坚,达到预定目标。
2月26日全省统一开始实施“畅通工程”。举行启动仪式,届时,各地有关领导发表电
视、广播讲话,新闻媒体配合宣传,并动员社会各界共同维护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规。
5月初召开实施“畅通工程”经验交流大会。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巩固成效,完善工作机制;自检、申报
、检查、评比,表彰先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制定
具体方案,明确责任,精心部署。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注意抓点带面,树立典型,发挥典型
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各地要针对影
响交通的难点、热点问题,有大动作、大手笔、大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主动向当地
党委、政府汇报,以取得重视和支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注意发
挥其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军、警、民共建,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共同改善交通环境,
维护交通秩序。
广泛宣传和动员群众。各地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运用各种宣传媒体
,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
识,引导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畅通工程”建设。同时,要主动接
受群众和舆论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四)抓重点,攻难点,科学管理,严格执法。要尽快制定管理措施,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确定严管重罚区,减少道路压力。各地要抓住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交通畅通的突出问题,
针对管理薄弱环节,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出台大措施,拿出硬办法,打破传统观念,树立
创新意识。第一,西安市要建成3个“严管街(区)”,管理水平达到优秀以上;延安、宝
鸡、汉中及兴平、韩城等城市各建成1个“严管街(区)”,管理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第二
,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尽快出台地方性管理办法。一是严格限制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
、摩托车行驶范围、取缔残疾人机动车载客;二是对出租车、小公共汽车在城市繁华路段强
制实行单双号管理措施,减少车辆出行总量;三是发展大公交汽车,调减主干道的公交流量
,合并站点,减少道路占用面;四是大力减少封街断路、挖掘占道等行为。第三,尽快改革
交通组织模式,科学合理地组织交通流量和流向;第四,进一步发扬学济南、争一流的拼搏
精神,加大对交通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真正做到规范执勤,文明执勤,借助实施“畅通工
程”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五)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考核,巩固成果。各地要通过实施“畅通工程”,加强基层交
警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并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科学的工作机制,重点解决长效管理问题
,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持续发展,逐年提高。省公安厅将适时组织明
查暗访,第一次查出问题,及时反馈;第二次发现未解决或无改进的问题,责令限期解决,
并在全省通报和取消全年评比先进资格。
312国道陕西段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迎接西部大开发,进一步强化我省国道沿线的道路交通与治安管理,切实保证道路
安全畅通,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服务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根据公安部2000年全国创
建平安大道活动总体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
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工作思路,以江苏省建湖县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大队
上冈中队为榜样,与交通部部署的创建文明样板路活动相结合,以312国道陕西段为龙头
示范创建“平安大道”,进而辐射全省国、省道沿线。各地市及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
江泽民总书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题词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为把我省国
、省道建设成为促进经济发展、人民群众满意的平安大道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00年10月1日前,312国道陕西段要达到“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执
法公正文明、警务保障有力、人民群众满意”的总体工作目标。
创建活动的具体目标,在全面达到公安部和交通部规定的各项目标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实
际,还要达到以下要求:
1、不发生15分钟以上的非交通事故堵塞,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撤除现场,恢复交通。
2、努力杜绝一次死亡5人(含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四项指数较去
年同期相比下降3%。
3、创建路段无“双无”车辆上路行驶,无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的客运车辆上路营运。
4、确保不发生严重危害人身和财物安全的案件,对发生一般危害人身财物安全的案件能
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和侦破。
5、公路巡逻民警中队的装备要达到交警总队制定的《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装备标准》。
6、创建路段无马路市场、违章占道现象;路边店经营中无敲诈勒索和“黄、赌、毒”等
违法活动;路旁广告牌设立规范。
7、杜绝公路“三乱”现象。
三、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至3月15日以前),组织动员。各地要认真传达公安部、交通部、省政府关
于创建“平安大道”和创建“文明样板路”活动的工作部署,学习公安部关于向上冈中队学
习的决定,做好内部组织发动和对外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3月16日至8月31日),全面创建。按照公安部、交通部的有关要求和省
政府批准的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创建任务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在5月初召开全省创建“平安
大道”经验交流大会。
第三阶段(9月1日至10月1日),检查评比。按照公安部、交通部和省政府制定的标
准和要求,组织检查、评比,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写出专题报告。
四、主要措施
1、结合开展向上冈中队学习活动,在全省交警系统,特别是312国道沿线交警部门,
大力开展创人民满意交警队活动。通过这一活动,进一步规范交警大、中队的各项基层基础
工作,推动平安大道和文明样板路创建工作的落实。
2、312国道沿线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创建活动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采取内部挖潜
和积极向当地政府申请等多种办法,对人员及车辆、通信等装备进行调整,并在6月底以前
全部落实到位,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届时将组织检查。
3、抓典型促创建。拟于5月初选择一个创建活动开展较好的单位作为典型,组织开展一
次现场经验交流会,以推动创建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
4、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各单位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
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同时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宣传创建活动的
措施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参与,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
的监督。
5、建立督查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创建活动期间,为加大督查力度,省创建活动领导小
组将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督查可采取照相、摄相和走访沿线群众等方式进行,对工作开展
好的及时通报表扬,对差的通报批评,必要时进行公开曝光。
6、奖优罚劣。对创建工作扎实、各项工作达标、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给
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全省创建活动正常进行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在全省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评选先进资格。
7、加强创建活动的信息收集、传递、反馈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活动中好的做法和
经验,有针对性地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