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2000]130号 2000年11月24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陕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
经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委[2000]74号)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外事、侨务工作的直属行政机
构。
一、职能调整
(一)新增的职能
1、受教育部、外交部委托审核在陕部属高校人员因公出国(境)、邀请外国人来华等事
项。
2、承办全省因公赴港、澳人员的审核、审批职能。
(二)交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
1、友城工作等对外友好活动移交省对外友好协会。
2、将编辑、出版、发行《陕西外事》月刊交下属事业单位。
(三)取消的职能
对直属企业实施宏观指导、调控、监督和检查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省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制我省外事工作的政策、规章和工作规划
;检查全省对外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协调全省各部门的外事和涉外活动;研究、会签全省各部门涉外工作的请示报告;协
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
3、归口管理全省外事工作,开展外事调查研究,为经贸、科技、文化、教育等合作交流
提供信息,牵线搭桥;掌握全省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情况;了解和监督我省所属因公出国
团组人员和在国外活动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4、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
;审核审批正、副厅局级、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
有关事宜;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护照、签证(通行证)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
、通知、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
5、负责组织接待来我省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我省进行公务活动的
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
6、管理和接待来陕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我省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
安排;管理外国驻陕的新闻机构和常驻记者。
7、负责对全省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外交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组织外事干部对外
政策、业务培训;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
对外宣传和群众外事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文稿。
8、指导各地、市和省级各有关部门外事机构的业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处理有关
口岸涉外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宾参观单位的开放、调整和外事业务的建设工作。
9、办理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侨务工作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侨务方针、政策和法规,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并监督、检查
执行情况;负责全省侨务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侨务事业发展的规划;开展侨务政策的宣
传工作。
2、开展海外侨胞、外籍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通过侨务工作渠道
开展对台工作;了解掌握我省海外侨情,向省委、省政府提供侨务信息。
3、做好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的服务工作;开拓外向型侨务工作组团出访,友好交
流,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
4、指导全省侨务经济工作,扶持侨资、侨眷企事业的发展,办理海外侨胞公益捐赠事宜
;负责侨资和侨字号企业的认证工作。
5、负责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归侨和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
理华侨、归侨、侨眷出入境的有关政策问题。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办理“三侨考生”的高考登记工作
和归侨、侨眷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身份审核工作。
7、负责华侨、港澳同胞来陕定居安置工作;协助县(市)政府做好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
和港澳同胞在陕眷属的工作。
8、负责侨务系统职工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开展侨务研究,培训侨务干部。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外事办(省侨务办)设8个职能处。
(一)秘书处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
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机要、保密
、档案、信访、统计和内宾接待工作;联系协调地、市、县外事、侨务工作;负责外事、
侨务调研工作和政策法规工作;负责办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礼宾处
负责来陕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组织接待工作,并安排省委、省人大、省政
府和省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承办外交部、中联部等中央机关下达我省的出访任务;指
导全省外事接待中的礼宾、礼仪工作。
(三)涉外管理处
指导协调省级部门(不含新闻口单位)的外宾接待工作和涉外活动;审核、会签省级部门
涉外工作的请示报告,安排有关部门需请省级领导人参加的外事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处理
有关口岸涉外事宜;承担中央有关部门在陕无对应单位的外宾接待任务;负责办理省级各
部门、在陕部属高校邀请外国人来华的有关手续;归口管理领事业务,负责处理在陕外国
专家、“三资”企业中外籍人员的涉外事项;负责对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单位进行资格审
查。
(四)出国管理处
草拟我省因公出国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负责全省因公出国的管理工作;承办授权范围
内出国有关手续的审核、审批工作和省级领导人出访的报批事宜;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
人员的护照、签证(通行证)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公务签证及签证延长的工作;承办领事
认证业务;协同有关部门对因公出国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五)新闻处
对外国记者来陕采访活动进行审批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外国人赴陕非开放地区活
动;开展对外宣传,提供宣传资料;指导省级各新闻单位的外事工作。
(六)侨政处
贯彻执行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督促检查;拟制本省有关侨务法规的实施办
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国华侨、港澳同胞来陕定居安置工作;指导地(市)政府归侨、侨
眷和港澳同胞在陕眷属的扶贫救济工作,维护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陕投资合法权
益;负责侨情调研、信访工作,办理“三侨考生”高考登记工作。
(七)联络经济处
负责海外侨胞、外籍华人、港澳同胞重点团队和人员的接待工作;开展对外联谊工作,
了解掌握我省海外侨情和侨务信息,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的工作
;通过侨务工作渠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台工作;办理海外侨胞、外籍华人的公益捐赠
事宜;扶持侨资侨属企事业的发展。
(八)人事处
负责办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工作;承办办党组管理的领导班
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奖惩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外交部借调我
省赴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的选派工作;负责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搞好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组、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省外事办(侨务办)机关行政编制46名。厅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处级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五、其他事项
1、省对外友好协会是全省性人民团体,列入省级人民团体序列,机构编制单列,其
“三定”规定另行制定。
2、外交部借调省外办赴驻外使(领)馆8名工作人员,应予保留编制,完成任务后,回省
外办(省侨办)机关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