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2000]74号 2000年8月5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陕西省发展研究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
经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陕西省发展研究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委[2000]7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是承担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任务、为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服务
的直属行政机构,挂陕西省发展研究中心的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
起草、修改省政府的有关重要文件;起草省政府领导同志部分重要讲话。
(二)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
(三)参与省委、省政府大型会议文件的起草。
(四)对全省经济形势跟踪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综合信
息、动态,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
(五)组织社会各界研究人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长期性
的情况进行研究。
(六)搜集、整理、分析国内外、省内外重大经济信息和经济活动;负责省内外经济信息、
资料和研究成果的交流。
(七)负责政府系统调研机构和社会研究机构课题的协调工作,负责省际间调研工作的交流
与合作。
(八)负责出版《陕西经济研究》;参与编辑《陕西年鉴》;为《中国经济年鉴》、《中国
百科年鉴》等书刊供稿和组稿,对外宣传陕西。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设6个职能处:
(一)秘书处
负责室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
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机要、保
密、档案、信访、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室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
室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
;承办室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
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办本室同各地(市)、省级有关部门政策研究机构
的联络、协调方面的具体工作。
(二)综合研究处
负责起草重要文件、领导讲话或修改部分综合性报告等文稿;编辑本室《陕西经济研究》
、《决策参考资料》、《陕西经济年鉴》等有关刊物;单独或参与对某些综合性重大课题的
调查研究;负责收集、整理、筛选重要综合信息、动态,为省政府决策及本室研究工作服务。
(三)宏观经济研究处
负责全省计划、财税、金融、价格、分配、国际收支等宏观经济调控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
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对经济总体形势进行跟踪分析;研究和草拟全省区域发展战略;对全
省经济社会战略进行跟踪调研,并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重要讲话、
文件等文稿。
(四)工交贸易研究处
负责组织或承担全省工业、交通、市场流通、产业政策、企业改革、对外开放等方面重大
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重要讲话、文件等文稿;及时掌握全
省工业生产动态,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意见。
(五)农村经济研究处
负责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或参与起
草有关重要讲话、文件等文稿。
(六)社会发展处
负责全省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口、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政法、民族、宗
教等社会发展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重要讲话、文
件等文稿。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组、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
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机关行政编制26名。室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处级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数1名)。
四、省发展研究中心另设办公室,对口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事业编制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