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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农民负担连续6年控制在4%以内

发布时间: 2008-06-25 16:00


  南郑县认真清理农民负担项目,下大力气治理农村“三乱”,使全县农民负担水平逐年下降 。全县农民负担的提留统筹费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比例,由1994年的386%下降到去年的 333%,已连续六年控制在4%以内,人均负担4008元;劳均“两工”由2099个下降到 1841个。1998年以来,执行了“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措施,全县每年农民负担总额减少 12853万元,人均减少278元。 该县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减负工作制度。在全县38个乡镇聘请农民350多人担 任监督员,并在山区小坝乡、丘陵黄官镇、平川高台镇建立3个农民负担监测点,各乡镇也 选择了1?个村作为监测点,直接监控农民的实际负担,为县上指导减负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对农民负担实行规范化管理。改革完善了农民负担预决算制度,把农民负担的预决算报表由 原来的乡镇核算改为以村核算起报;推行农民负担“一定三年不变”和“明白卡”制度,重 新印发了农民负担明白卡,将明白卡一年一卡改为三年一卡,农民负担的村提留乡统筹费改 一年一定为一定三年不变。为了堵住加重农民负担的源头,去年以来,狠抓了农民负担项目 清理工作。在省市清理取消801个收费项目的同时,对县上5个文件中的与《条例》、《细则 》规定不符的内容进行废止,并及时下发15条规定,对全县一些行业和部门清理出的10多个 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有效遏制了农村“三乱”。 (杜晓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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