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字[2000]27号 2000年4月10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1999年,各地市认真贯彻中央和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精神,在实施“一控双达标”工
作、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污染项目限期治理、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和环保宣传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环境保护
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省政府决定,对完成1999年环保目标任务的地市予以通报
表彰。
希望各地市继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解决好
环保投入和队伍建设问题,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面完成2000年度环保目标任务,为我省
环境质量的进一步好转做出更大的贡献。
表彰完成1999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地市名单
一等奖
西安市人民政府
奖金3万元
宝鸡市人民政府
奖金3万元
铜川市人民政府
奖金3万元
二等奖
延安市人民政府
奖金2万元
渭南市人民政府
奖金2万元
汉中市人民政府
奖金2万元
商洛地区行政公署
奖金2万元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奖金2万元
三等奖
安康地区行政公署
奖金1万元
榆林地区行政公署
奖金1万元
咸阳市人民政府
奖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