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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放宽政策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西安放宽政策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时间: 2008-06-25 16:00

  放宽注册资本条件:申请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私营企业,只要30%以上的有形注 册资本到位,即可按申请的注册资本先行注册,其他部分可随后在6个月内补足;放宽从 业人员范围:除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可申办非公有制 经济,外地人员到西安创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不受户籍限制,凭本人身份证和暂 住证直接到工商机关注册登记;放宽企业集团设立条件:申办私营企业集团,凡核心层企 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具有2个以上紧密层企业、核心层企业和紧密层企业合计注 册资本达到2000万元以上,可直接申请注册企业集团;放宽私营企业与外商合资兴办企业 的政策:可以享受国家和省市有关兴办“三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企事业单位下岗人员和 党政机关分流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可凭下岗证或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直 接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减半收取注册费用,减免一年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 。(玉 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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