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执行中央政策,对“三提五统”必须严格控制在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并
以1997年为基数,一定三年不变。二是凡是超过“三提五统”范围以外的收费项目,必须严
格限制,统一由县减负办“一支笔”审批。三是严禁粮食收购、税费征收过程中的层层加码
,搭车收费,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向农民强收硬要。四是处理好减轻农民负担与发展经济
之间的关系,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并长期坚持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定期向农民公
布财务收支、农民负担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坚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级农
民负担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制度,真正把农民负担减下来。六是重视群
众对有关情况的反映和检举,严肃处理违法违纪、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杜绝一切不合理负
担。(南郑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