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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6-25 16:00

陕政办机字[1999]31号 1999年11月1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省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较大,为进一步加强对 这项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经 省政府同意,对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潘连生 副省长副组长:张海南 省长助理、省经贸委主任
  石学友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省政府纠风办主任刘爱梅 省卫生厅厅长 成 员:杨世兴 省卫生厅副厅长
  张高计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梁中枢 省物价局副局长
  屈方方 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
  崔明生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纠风办,办公室主任由屈方方同志担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局
  陕西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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