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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乾县等省级卫生县城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乾县等省级卫生县城的通报

时间: 2008-06-25 16:00
陕政字[1999]72号 1999年10月2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全省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乾县、蒲城、岐山等县领导重视,群众积极参与, 城镇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卫生管理等方面成效显著,市容市貌和服务功能有了很 大变化,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 从1995年起,上述3县连续3年荣获全省县城卫生检查评比优秀奖,并通过了省 爱卫会省级卫生县城考核验收。为了表彰先进,推动我省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 展,省政府决定,命名乾县、蒲城、岐山等3县县城为省级卫生县城,并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县再接再厉,保持和巩固创建成果,为进一步改善投资和生活环境 ,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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