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公报>1999 > 第18期

汉中市工商局采取六条措施减轻农民负担

发布时间: 2008-06-25 16:00


  汉中市工商局在“打假护农”和清理纠正加重农民负担过程中,又实行6条新措施减轻 农民负担,支持保护农村经济发展:1、在证照办理中,对农民免收登记费。2、在促进非公 经济发展中,对贫困地区的农民申办个体私营经济,可以先行开业,在工商部门备案后,试 生产经营三个月再办理开业注册登记;五个山区县农民新开办个私企业,经备案后即可开展 生产经营,一年后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3、为方便农村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等行业的个体 私营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逐步将其纳入登记管理范围,核发《营业执照》。4、对农村个 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重点给予扶持、保护。5、实行定期清理制度,今后市场每年对各县、区 局涉农收费项目清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6、把依法收费纳入系统行风整顿和行风评议 范围,设立涉农收费举报箱和投诉电话,公开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 (汉中市工商局办公室)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