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收入管理。个人收费采取“即时结报制”,当天收取当天结报;集体收费采取
“三日结报制”,每三天结报一次票据。各所依据实情及时将收取的资金交当地营业所(或信
用社)开设的“工商收专户”。每月25日前,由各所长将本月的收费如实向县局结报,严禁截
留、挪用、坐支,当月结算不清的,停拨该所工资经费。二是严格经费支出管理。为保障各
所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局每月拨付各基层所1000元、城关所2500元周转金。各所按照量
入为出、量财办事的原则,200元以下的开支,实行所长审批;200元以上开支报财统股审定
;500元以上开支由局长批准。三是严格罚没收入管理。各所的罚没票据必须从县局领取,
收款上交县局。四是严格专用票据的管理。各所实行票据专人管理,逐级发放,严格控制个
人持票量。个人领用“集贸市场管理费定额票据”、“罚没款定额票据”、“事业性零星收
费票据”、“无价罚没款票据”,一次性领用定额票据总量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标准。罚没
款无价票据由办案人员领取使用和结算,收费人员对已使用过的票据及时向会计办理清交款
手续。局对所按月结报,交旧领新,做到票款相符。
(商洛地区工商局财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