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1999]34号
1999年6月2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99第六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
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99第六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实施方案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充分发挥杨凌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省乃至西北地区农
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决定于1999年11月5日至9日
在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联合举办’99第六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题
广泛开展农业科技成果交流与推广,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为陕
西乃至西北地区的农业发展服务。
二、主办、承办单位
第六届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由陕西省和杨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共同举办,省
政府与科技部、农业部、外经贸部、国家林业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委主办,杨凌农业
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承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省科委、农发办、农业厅、水利厅、
林业厅、供销社和外经贸厅及3家省内较大的涉农企业共同协办。
三、主要内容
1、展示、交流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及其产业化项目;
2、展示、交易农业高新技术产品;
3、宣传、销售名优新特农副产品;
4、开展招商引资、技贸洽谈活动;
5、组织学术报告会、专题技术讲座和技术信息发布会。
四、展览布局
展馆共设320个摊位。为了更好地体现本届博览会宗旨,形式上以综合博览为主,并
开辟农业高科技专业展厅。展馆布局为4个部分:第一部分,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流区。设
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宣传馆和陕西农业精品馆。第二部分,高新技术产品展示交易
区。主要包括农林牧渔良种和新型农业生产资料、新型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和农用工业品等。
第三部分,专业馆区。设招商引资、技贸洽谈馆。第四部分,名、优、新、特农副产品宣传
销售区。其中:第一、二部分在杨凌农博馆内布设,第三部分在农博馆前厅布设,第四部分
在馆外及街区布设。
五、组织领导
1、成立大会组委会。名誉主任由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同志担任,主任由程安东省长担任,
副主任由省委副书记范肖梅、副省长王寿森、陈宗兴担任。成员由省上7个协办单位和省委
宣传部、西铁分局、西北航空公司、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西北电管局各1名领导同志及3家
协办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大会秘书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光强担任,副秘书长由杨凌示范区管委会2名领导同志
和省科委、省农业厅、省农发办各1名领导同志担任。
2、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及大会组织工作,包括文件撰印、经费预决
算,摊位、会务、评奖、广告、门票等费用管理,经费开支审批和参展奖、组织奖的评定及
奖品、纪念品、纪念册、证卡、门票的制作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邮编:712100,电话:(029)7012957,传真:
(029)7012977。
办公室下设7个办事机构:
(1)展览组:负责总体展览设计、展馆布置和管理、摊位预订、展况统计、编印参展
指南、组织科技成果报告会等工作。
(2)项目组:负责参展项目征集、项目册汇编、印刷,与会客商及招商引资单位的联
络、中介、洽谈,签字仪式的组织和成交项目的登记等工作。
(3)评奖组:征集参评项目和产品,组织评奖,编印获奖成果公告等工作。
(4)会务组:组织开、闭幕式和广告征集等工作。
(5)宣传组:负责宣传报道方案策划及实施,接待新闻记者,组织新闻发布会,编印
简报等工作。
(6)接待组:负责大会接待、食宿安排等工作。
(7)保卫组:负责大会安全保卫、交通管制等工作。
评奖组由省科委负责抽调人员组成,其余各组由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负责抽调有关人员组
成。
各地市要建立相应参展组织机构,并确定1名专职联络人员在筹备阶段与组委会办公室
联络,在大会期间担负本地市的联络统计工作。
3、有关工作分工。
(1)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负责会议筹备工作。
(2)省政府办公厅协助大会组委会做好有关联络协调工作。
(3)国家部委(局、社)主办单位的落实、出席开幕式领导同志的邀请和联络工作由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协办厅局对口负责。
(4)省直部门摊位落实和会议期间联络工作由省农发办负责。
(5)外省各对口单位的邀请及联络分别由协办单位负责。
(6)外商的邀请与联络工作以省外经贸厅为主,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配合。
(7)与会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的接待工作由省接待办负责。
(8)出席开、闭幕式省部级领导同志的邀请及议程安排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
(9)大会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请省委宣传部负责协调。
大会评奖工作由省科委负责,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10)各地市负责各自的摊位落实及参展工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入区企业组
成代表团参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作为一个独立代表团参展。
六、参展方式
1、本省各地市及省上各部门分别组团参展。
2、邀请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委的下属单位或企业参展、参观和
洽谈交易。
3、邀请境外客商到会参展、参观、洽谈。
4、各地市应大力组织有实力的涉农科技企业或集团参展。
5、欢迎民营科技单位、城市工商企业、乡镇企业和农户参加展览交易活动。
七、参展办法和要求
1、参展项目、产品应优中选精,能体现本地区、本部门的农业科技水平和经济特色。
2、参展项目有较强的招商引资能力。
3、所选参展项目按程序申报,经核准后,方可参展。
4、展板由各参展团自行制作,规格为120cm×90cm(高×宽),板面明快、整洁、
美观,文字少而精。
5、尽力做到突出实物展示。
6、摊位的落实采取分配和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办法。摊位分配计划(见附表)为指导
性计划,凡超额完成者予以奖励。
7、摊位布置按照大会统一要求由各展团自行负责,并能运用声、光、电等现代技术
手段增强展示效果。每个摊位必须配备两名工作人员。
8、各展团都要自行编印招商引资、技贸洽谈项目册,以方便客商选项、洽谈、交易。
9、各地市和省上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参
观学习。
八、参展费用
1、摊位费:农博馆大厅全部设为3×2平方米(7块展板)摊位,每个摊位收取摊位
费1500元;农博馆外围3×3平方米(9块展板)摊位,每个摊位收取1500元;农
博馆外围3×2平方米(7块展板),每个摊位收取1200元。
2、会务费:每位工作人员收会务费300元。
3、各展团或非团体参展单位及个人统一到组委会办公室财务组办理缴费手续,凭费
讫票据办理各种参展事宜。
4、参会人员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九、进度安排
1、5月中旬组委会办公室下属的宣传、招展工作人员到位。
2、6月中旬,组委会召开动员大会和新闻发布会,同时启动参展项目征集工作。
3、6月—11月做好各种形式的宣传。
4、8月份,组委会办公室下属各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到位工作。
5、9月上旬召开各地市、省直机关筹备工作第一次情况汇报会。
6、9月25日前,各参展单位、个人将《参展申请表》(见附件2)、《参展项
目申报表》(见附件3)、《参展产品申请表》(见附件4)、《参加信息发布及科技
成果报告会申请表》(见附件5)、《参展工作人员名单及预订回程飞机(火车)票回
执》(见附件6)、《参展广告认购书》(见附件7)等有关材料寄回大会组委会办公
室。
7、10月中旬召开各地市、省直机关筹备工作第二次情况汇报会。
8、11月1日至3日报到布展。
9、11月4日预展,请省地市主管领导同志、组委会成员参加检查、指导。
10、11月5日上午9时30分举行开幕式。
11、11月9日下午3时30分举行闭幕式、撤展。
附件7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