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1999]40号
1999年7月6日
汉中、宝鸡市人民政府,安康、商洛地区行政公署及所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人
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开展秦巴山区山地灾害普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
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秦巴土石山区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山地灾害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
开展山地灾害普查工作,是有效防范山地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基础性
工作。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为搞好防灾减灾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关于开展秦巴山区山地灾害普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1999年7月1日
多发地区,每年山地灾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制约当地经济和社会
发展。为了全面查明山地灾害分布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防御措施,有效防范秦巴山区
山地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在秦巴山区全面开展山地灾害普查工作
的决定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普查目的
开展秦巴山区山地灾害普查工作是应用省减灾协会《秦巴山区山地自然灾害综合研
究》成果,对秦巴山区可能发生山地灾害的地方,进行全面普查,划定所有居民区范围
内的山地灾害危险区和安全区,提出相应的防御对策和措施,为指导当地人民群众做好
灾害预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普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应用课题成果,对可能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的居民居住地区进行全面普
查,现场划定山地灾害的危险区和不受山地灾害影响的安全区。以两户以上居民集中居
住区为计算单位,普查的差错和遗漏率应小于3%。
(二)根据普查结果,以县(市、区)为单位,绘制居民居住区范围内山地灾害危
险区、安全区分布图。
(三)制定相应的具体防御对策和措施。
三、普查步骤及工作方法
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普查工作骨干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拟分省、
地市两级进行。省上按每个地市、县(市、区)各培训2-5名技术骨干组织培训。各
地市再根据本地市和所属各县(市、区)普查工作任务的大小确定培训人数,结合现场
实践,组织参加普查的工作人员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工作。
第二阶段进行试点。普查工作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为了摸索普查工
作经验,可由各县(市、区)选择典型代表地域进行普查试点,摸索规律,积累经验,
为搞好面上普查做好准备。第三阶段,各县(市、区)全面开展普查和防御措施制定
工作。
四、时间安排
全省的普查工作拟从今年9月份开始,在200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具体时限要
求是:今年8月底前,省上完成培训教材的撰写和审定工作。10月底前完成省、地市
两级技术骨干培训。明年5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全部外业普查任务。明年8月底
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完成全面核查、汇总工作,草拟普查工作报告,在五万分之
一地形图上划出居民居住区范围内危险区和安全区,并装订成册。明年9月底前由地市
对各县(市、区)普查工作逐个进行验收,向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写出验收情况报告。
明年10月份由省防总牵头组织抽验,向省政府写出专题报告。
五、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
搞好山地灾害普查工作是有效防御山地自然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
础性工作,有普查任务的县级以上政府务必高度重视。主管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具体
安排,及时帮助解决工作进展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要落实普查工作
所需经费,各地市、县(市、区)的普查经费原则上自行解决,确有困难的由省上给予
适当补助。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省政府已经明确,由省减灾协会负责组织抓好培训
教材的撰写和培训授课以及普查的技术指导工作。省防汛办负责抓好山洪灾害普查和防
御对策制订工作。省滑坡办负责抓好滑坡、泥石流灾害普查和防御对策制订工作。各地
市、县(市、区)也要对参与普查的有关部门明确分工,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各级防
汛指挥部门是普查工作的牵头单位,一定要发挥协调职能,切实负起责任,抽调专门人
员,组织精干队伍,集中人力和时间,如期完成各项普查工作任务。经过培训的普查工
作人员,是这次普查的工作骨干,一定要保持相对稳定,在普查工作结束前,一般不得
随意变更工作岗位,以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