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粮食流通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抓住重点,完善配套政策,这是今年继续深
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要求。按照这个要求,要重视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改进和完善粮食财政补贴办法
按照中央的规定,要尽快落实粮食超储补贴办法。原则上,我们也要实行分环节补贴
和总额包干的办法。实行新的补贴办法,有利于调动各级搞好粮食生产和流通的积极性,
促进粮食顺价销售;有利于合理使用财政补贴,减轻财政负担;有利于粮食购销企业面向
市场,转换经营机制,提高自身竞争能力。为此,第一,各地市政府要结合实际,认真执
行补贴包干办法。第二,实行包干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
粮;除经批准处理的陈化粮外,粮食购销企业要坚持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要坚持封闭
运行。第三,实行包干后,各地市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鼓励国有粮食购销企
业销售的措施,适当降低超储费用标准,拿出一部分资金在企业销售后再给予适当奖励。
但是费用补贴的整体水平不能减少,财政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超储利息补贴要全都用于
归还农发行利息。第四,实行包干后,地市财政对县(区)和粮食购销企业仍然实行按实结
算,给予补贴。包干有超支的,由地市政府负责补足,包干有结余的,可用于适当补助处
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周转库存中陈化、劣变粮的差价损失或用于消化粮食企业新老财务挂
帐。除此之外,决不能挪作他用。第五,省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市执行补贴包干办法
情况的严格监督。
二、大力做好粮食销售工作
坚持实行顺价销售,是保证粮食购销企业不再发生亏损、实现盈利的主要途径,是
保证这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成功的关键。第一,要实行激励政策。为了调动企业的销售积
极性,超储费用利息补贴,实行分环节补贴。各地要对粮食购销企业下达销售任务和销售
利润率的量化指标,并实行严格考核,鼓励企业多销售,超销的粮食实行奖励。第二,粮
食购销企业要在坚持顺价销售和资金封闭运行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面向市场、搞活粮食流
通、促进粮食销售的办法。第三,有关部门要落实优惠政策。税务部门要按中央规定,对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运输部门要积极配合,合理安排运力,禁止乱
收费。第四,要保证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库存粮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是稳定市场的重要物质基础。要注意搞好推陈出新,建立定期轮换制度,确保储存粮食的
质量和安全。
三、继续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
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是国家掌握粮源,稳定市场,实行粮食顺价销售的关键举措。
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只能加强,不能放松。不然库存粮食那么多,销不出去,财政补贴不起。
这一点坚决不能动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狠抓粮食收购市场管理,不能有松懈麻痹
情绪。财政部门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案经费要给予保证。粮食、物价、税务、公安、交
通运输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大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和饲
料生产企业直接与农民签订合同收购的试点,由省粮食局会同农业厅、乡企局审定,省工
商局发照,粮食、工商部门要从严监管。
四、国有粮食企业要加快自身改革步伐
一年来,我省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要
求,还有较大差距。如不加快企业自身改革,必然影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也
不利于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对此,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按照规定和要求,全力推进
粮食企业改革。首先,要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切实实行政企分开
,购销与附营业务分开。工商、金融、税务部门要予以积极扶持。不能将政企分开后新成
立的粮食购销公司,搞成“第二粮食局”。第二,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的总目标,今年内
必须全面完成。人员减不下来,费用高的状况不改变,企业就不可能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工作相对滞后的地区,特别要加快进度。对下岗分流的人员,要统一纳入当地再就业社会
保障体系,不得继续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支。第三,粮食购销企业要切实加强企业经营
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对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长
期不能实现扭亏增盈目标的,要及时撤换企业负责人。在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中,要注
意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