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1999]25号1999年6月3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迅速扭转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局面,进一步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1999]25号)精神,特作如下通知:
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委常委《会议纪要》
精神
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历来十分重视。江泽民总书记近几年先后对安全生产
工作作的多次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极大关怀,是我们进一步加强
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去年,省委第21次常委会就安全生产工作形成的《会议纪要》,是贯彻落实江总书记重要指
示的具体体现,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今年将庆祝新中国成立50周年,迎接澳门回归,加之当前正处在机构改革、经济结构调
整和企业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顺利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经济
上确保快速发展,政治上确保安定团结”的目标,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行业主
管部门和企业领导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树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的强烈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继续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的要
求,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保障稳定、促进发展”为主题,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
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
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强化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都要进一步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意见》(陕政发[1998]37号),制定
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
各级政府和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行政“一把手”要对本地区、本系统的安全生产负
全责,分管领导同志要负直接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要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有关法
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详尽周密的安全生产计划,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事故隐患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督促各企事业单位落
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治理事故隐患,降低人员伤亡事故的有效手段。各地区、各部门要
坚持不懈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
作。今年我省的交通运输、煤炭、石化、铁路等行业事故较多,抓好这些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
工作对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要切实加强对锅炉制造、安装、使用
情况的安全检查,严禁无证单位制造、安装锅炉,对无证非法制造安装的,一经发现要立即严
肃查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安全检验组,有重点地对那些事故隐患较多、易发生锅炉压力
容器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加强检查,确保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要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
全检查,严禁机动车驾驶员超速行驶、超载搭客、违章超车、带病运行以及报废车辆回流社会
等,确保安全运输。要继续加强铁路沿线无人看守道口的监护工作,各地要大力支持铁路部门
平交改立交的工作,杜绝路外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事故隐患较多的行业和企业进行综合治理,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和
危险源的检查、评估和监控工作。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完成关井压产任务,加强对煤炭行业
的治理整顿工作,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督检查,坚决按期关闭非
法开采、布局不合理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整顿和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五小”企业。通过检查、治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省的社会稳定和经济
发展。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业和
重、特大事故进行曝光,用典型事例教育广大职工群众知法、守法。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安全生
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防事故的良好社会氛
围,从根本上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要加强对企业职工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根据职工的不同情况
,有针对性地搞好培训教育,特别要抓好农民工和新工人的培训工作。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
的,不准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业务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安全生产宣
传、培训、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要常抓不懈。
五、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事故
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管理安全,坚决查处事
故。对因严重官僚主义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连续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地方和单位领导人,要
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对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
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队伍建设
安全生产服务和综合监督管理的任务非常繁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队伍建设,切实提
高安全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做好机构改革期间稳定安全队伍的工作,切实把国务院关
于“在机构改革和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加强和稳
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尤其要加强和稳定基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的指示落到实处。
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广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思想不散、队伍不乱
、工作力度不减,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
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