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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坚持“四个结合”实现“四个突破”

南郑县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坚持“四个结合”实现“四个突破”

时间: 2008-06-25 16:00

  “四个结合”:一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开发资源相结合。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业主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向资源开发、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多领域、深层次发展,采取合资、租赁、承包、买断经营权等多种形式投资开发生物、矿产、旅游等优势资源。
  二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优化经济结构、发展第三产业相结合,重点发展为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的行业以及有利于加快基础产业发展,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产业。三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组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向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经济开发相对滞后的乡镇,鼓励非公有制企业有序开发地上、地下资源;贫困地区着重发展前景好、见效快、风险小的种、养、加项目,合理组织劳务输出。四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国有企业改制相结合,支持、鼓励个体私营经济业主以各种方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
  通过“四个结合”,努力实现“四个突破”,即:扩大非公有制经济在县域经济中的比重,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在调整所有制结构上的新突破;强化服务职能,实现政府宏观管理上的新突破;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创造更加宽松的软硬环境,实现政策环境上的新突破;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扩大经营规模,实现经营方式和管理水平的新突破。(杜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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