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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四个部门关于加强工商税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四个部门关于加强工商税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08-06-25 16:00
陕政办发[1998]33号 1998年6月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 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公安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 局《关于加强全省工商税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已经 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工商管理局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工商行政管 理工作和税收制度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 要的作用。同时,干扰、危害工商行政管理和税收征管秩 序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的市场管理秩序 和税收征管秩序,而且给国家财政收入造成重大损失。因 此,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的安全保卫工作十分重要, 刻不容缓。为维护我省工商行政管理和税收征管工作的正 常秩序,有效预防不法活动的侵害,保证我省经济健康、 协调、快速的发展,现就加强全省工商税务安全保卫工作 ,提出如下意见: 一、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公民对维护工商行政管 理和税收征管工作秩序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机 关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媒体,广泛宣 传工商行政管理和税收征管法规,维护正常的工商行政管 理秩序和税收征管秩序。使广大公民,特别是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的纳税人,充分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和新的税收 制度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公民合 法经营和依法纳税意识,自觉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自觉 遵守和维护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和税收征管秩序,大力减少 违法经营活动及侵害税收工作案件的发生。 二、成立专门机构,切实加强对工商管理、税务安全 保卫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工商、税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经省政府同 意,成立省工商、税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省公安厅 副厅长李乐天为组长,省工商局副局长宿景周、省国家税 务局副局长唐来尚、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王忍旺为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领导小组 的工作职责是:研究部署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安全保 卫工作,督促检查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指导全省公安、 工商管理、税务部门维护工商管理和税收征管工作秩序, 总结安全保卫工作的先进经验,组织全省安全保卫工作的 考评、表彰等。各地、市及县(市、区)成立相应的工商 税务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 税务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 三、及时打击破坏、干扰工商行政管理秩序和税收征 管秩序的不法分子,切实抑制违法活动的发生 按照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涉税犯罪 的通知》(公通字[1997]59号)精神和新刑法的有 关条款,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机关对构成经济犯罪的案件 ,要及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查处,对涉税犯罪案件,应 及时集中警力,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快侦快破,最大限度 地减少财政损失。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工商税务人 员执行公务,殴打、污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人员的案件 ,要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坚决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 坚决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工商行政管理和税收 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工商行政管理和税收工作营造一 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严格管理,切实做好税票、发票的安全防范工作 认真做好税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它普通发票的管 理工作,预防丢失、被盗和抢劫案件的发生,是税务安全 工作的重要方面。公安和税务机关要从认识上、工作部署 上同金融单位管理人民币一样,加强对税票、增值税专用 发票和普通发票的管理,特别要做好运送、发放、保管环 节的安全防范工作。一是要有专门的运送车辆,专门车辆 应由公安机关核发安全许可证和特货免检证,要符合安全 防范标准,保证专车专用。各级税务机关应创造条件,力 争在今年10月底前,解决税票、发票运送车辆、武装押 运和通信装备等设施问题。二是要有保管税票、发票的专 用库房,要按照金融单位金库的标准进行管理。库房要安 装报警设备,有条件的还应安装电视监控系统,并有专人 守候,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今年内全省达标8 0%以上。三是建立严格的发放领用登记制度,防止在发 放过程中丢失和被盗。为提高对税票、发票的管理水平, 各级税务部门应加强对涉票人员的教育培训,除抓好在职 学习外,应举办税票库管员培训班和押运人员培训班,以 提高涉票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工作能力。 五、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不断促进工商行政管理、 税务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 为保证工商、税务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全省各级公 安、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机关要在省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的 统一领导下,建立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及时交流情况,互 通信息,协调工作。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做好工商行政管理 、税务安全保卫工作的先进经验,对在维护工商管理秩序 和税收征管秩序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应大力表彰 。省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机关每年将组织一次对上 年度安全保卫工作的联合考评,以促进全省工商行政管理 、税务安全保卫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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