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公报>1998 > 第11期

南郑县粮油收购工作做到“三公开”“六不准”“三坚持

发布时间: 2008-06-25 16:00

”“一监督” 南郑县在今年粮油收购工作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优化服务、做到“三公开”、“ 六不准”、“三坚持”、“一监督”。 “三公开”即收购品种、质量、等级、标准公开;收购价格和结算付款办法公开;粮油收购 政策公开。 “六不准”即不准对交售粮油群众耍态度、刁难农民;不准优亲厚友接收“人情粮”;不准 接收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油入库;不准压级压价收“坑农粮”;不准收取差价顶抵任务;不 准不熟悉业务的职工上岗验质检斤。 “三坚持”即坚持收购期间佩戴标志、亮证上岗,提高工作透明度;坚持24小时昼夜收购, 做到人歇秤不歇,提高工作效率,使收购工作高效运转。坚持在收购定购任务的同时,开展 粮油兑换业务,方便群众,使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一监督”即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意见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南 郑县政府办)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