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阅
收藏
登录
登录后方可进行政策匹配
登录即可查看收藏政策
对于港澳通行证件未到期不慎丢失的,由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前往户籍地出入境办证窗口办理;或者持自己的居住证、身份证前往暂住地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感谢关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意见建议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陕ICP备10004160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技术支持:029-63912478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