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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的决定》(陕政发〔1996〕34号),“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建立。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和考试合格后,由学院发给写实性学力证明和毕业证书,同时加盖各办学点所在学校印章和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印章,毕业证书盖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印章。学员在省内单位晋级和使用时,视同工商管理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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