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职[2012]4号):中等专业学校学历证书遗失,可以由证书验印部门出具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与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文件链接:点击查看)
【服务指南】:须准备的材料:(1)就读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公函,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在校时间、所学专业、学制、毕业证书号)。(2)招生录取花名册(招生录取表)本人名字所在页,复印后加盖学校公章。(3)毕业验印底册,专业所在页和本人名字所在页,复印后加盖学校公章。(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小二寸彩色蓝底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贴在学校开具的证明上并加盖学校公章)。
【责任处室】:职成教处 029-88668837
【实施单位】:负责毕业证书验印的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