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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属于清真食品生产企业,想咨询一下如何认定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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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属于清真食品生产企业,想咨询一下如何认定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

时间: 2022-09-09 11:48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您好!感谢您对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的关注,根据您咨询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 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简称“民品企业”)是指国家民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认定的生产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企业。 一、申报原则 申报企业应综合兼顾企业生产规模,产品突出民族特色,优先考虑能够坚持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致力于少数民族公益事业以及积极吸纳少数民族群众就业的企业。同一区域、产品趋同的同类型企业,应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能够承担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积极响应供给侧改革的企业。对积极吸纳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再就业的企业,优先考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民族地区的企业。对不按《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目录(2014版)》(以下简称《目录》)生产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企业,不予申报和认定。 二、申报标准 1.申报企业必须是法人企业,须诚信守法,运营规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偿还贷款有保障,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产品辐射范围。 2.企业生产的商品必须是《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目录》(2014年版)中所列的商品,清真食品生产企业中少数民族职工占有一定比例。企业生产和销售的民族特需商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目录》(2014年版))比例,不低于该企业生产、销售总量的10﹪; 3.企业必须有生产、销售民族特需商品的展示柜或展示室,并已经建立基础档案制度、生产及销售台账制度; 4.清真食品类民品企业有清真食品备案,是生产加工型企业。要严格将清真食品限定在含有动物肉类及其衍生物的食品范围之内。生产不含肉类、动物油脂、乳类成分食品的企业,不具备清真食品类民品企业申报条件; 5.凡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由申请企业属地县级民族、财政、中国人民银行等工作部门申报,市级相关部门审核,省级相关部门审批、公示,并报国家民委备案认定。 希望我们的答复能够解决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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