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宣传部,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军分区(警备区):
为大力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使全社会接受红色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增强,开展瞻仰纪念英雄烈士活动更加广泛经常,尊崇、铭记英雄烈士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全面形成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新局面,现将《陕西省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工作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
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总工会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陕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2021年1月6日
陕西省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工作指导意见
为全力推进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褒扬纪念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保护英雄烈士鲜明价值导向,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积极营造缅怀先烈丰功伟绩、砥砺后人寻迹前行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尚,引导全社会把爱国之情、 报国之志化为实际行动,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
二、总体要求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单位落实、社会参与的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念设施及教育基地“五基地一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中小学实践研学基地、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作用,开展“四个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国防教育),推动瞻仰纪念英雄烈士实现区域人群全覆盖,倡导每人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英雄烈士精神洗礼。
三、工作目标
全社会接受红色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增强,开展瞻仰纪念英雄烈士活动更加广泛经常,尊崇、铭记英雄烈士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全面形成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新局面。
四、工作方式
开展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工作,坚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发挥纪念设施和教育示范基地作用,采取“两结合、一覆盖”(重要时节祭扫与平时祭扫相结合、线下祭扫与线上祭扫方式相结合、各类社会群体全覆盖) 的总体工作思路,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将其转化为立足岗位、发奋工作的具体行动,转化为攻坚克难、追赶超越的实际成效。
(一)利用主题教育、党日活动等节点,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功能作用,组织开展爱国主义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
(二)结合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和重大纪念日,广泛开展英雄烈士祭扫活动。
(三)结合个人成长的重要时期,开展英雄烈士祭扫活动, 追忆英雄烈士经历的峥嵘岁月,重温英雄烈士伟大的牺牲精神。
(四)围绕“一季度一教育”(一季度廉政教育、二季度党性教育、三季度国防教育、四季度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思路,适时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祭扫活动。
(五)在政府或部门网站开设祭扫专栏,以创新方式和科技手段纪念英雄烈士,开展“文明、绿色、便捷"的网上祭扫英雄烈士活动。
(六)以巩固双拥工作成果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等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新时代精神文明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增进军政军民团结,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文明新风尚。
(七)以开展岗位争先创优活动为抓手,传承红色基因,用英烈精神不断滋养初心,激发党员干部主动作为、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锻造一支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干部队伍。
(八)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在烈士纪念设施经常性地开展擦拭墓碑、设施维护、义务植树添绿和环境卫生清扫等公益活动, 热情投身关爱烈士遗属社会实践当中。
五、工作内容
(一)突出重点,积极开展“线下“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工作
1.在重大纪念日开展烈士公祭活动。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大纪念日,庄严举行烈士公祭活动,深切缅怀烈士功绩,学习英雄烈士事迹,继承英雄烈士遗志,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
2.在个人成长重要时期开展英雄烈士祭扫活动。对新入职、 任职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参军入伍对象、返乡报到退役军人、青少年学生等在人生成长进步的重要时期,开展祭扫英雄烈士活动。
3.在主题教育中开展爱国主义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在主题教育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了解我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光辉历程和光荣传统,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切实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自觉践行初心和使命。
4.在烈士纪念设施及教育基地开展英雄烈士祭扫活动。利用“五基地一景区”,开展“一季度一教育”实践活动,推动瞻仰纪念英雄烈士实现区域人群全覆盖,扎实有效开展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教育活动。
( 1 ) 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每年第一季度分批次在烈士纪念设施开展英雄烈士祭扫廉政教育活动。
( 2 ) 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党史教育基地”作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每年第二季度分批次在烈士纪念设施开展英雄烈士祭扫党性教育活动。
( 3 ) 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国防教育基地” 作用,党员干部、部队官兵、人民群众、青少年积极参与,每年第三季度分批次在烈士纪念设施开展英雄烈士祭扫国防教育活动。
( 4 ) 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作用 , 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在校学生、青少年积极参与,每年第四季度分批次在烈士纪念设施开展英雄烈士祭扫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二)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开展“线上”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工作
1.开展网上英雄烈士祭扫活动。推广“互联网+烈士纪念设施”,以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华英烈网为依托,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手段,对纪念设施实体展出内容进行全景式、立体式展示,生动传播红色文化,开展“线上”英雄烈士祭扫活动。
2.开展英烈事迹宣传。多渠道开展英烈事迹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制作“红色”音视频, 传播“红色”正能量。把红色故事传递到千家万户,让更多的人去了解和关注英雄烈士,缅怀先烈,形成向英烈学习、向英烈致敬的良好局面。
(三)多措并举,广泛开展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工作
1.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品质提升。以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保护管理为重点,加大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力度,全面优化展陈, 进一步优化英雄烈士祭扫教育活动平台。
2.加大帮扶解困力度,深入开展烈士遗属关爱帮扶活动,对生活困难的开展援助,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有创业意愿的烈士遗属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
3.持续开展“关爱烈士父母项目”,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 优势,为烈士父母提供精准、专业、长期关爱及陪伴服务,通过 文字、视频、展览、讲座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尊崇英雄、缅怀先烈的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常态化、全覆盖祭扫英雄烈士工作,制定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实施方案。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宣传部门要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采取新闻报道、典型宣传等形式,积极宣传英雄烈士祭扫工作实绩、反映接受教育成效、发挥典型英雄烈士示范作用。
(三)夯实工作责任。各地相关部门、部队要自觉投身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工作之中,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本单位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工作计划,并持之以恒实施。
(四)加大投入力度。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统筹考虑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工作中阵地建设、线上开发、活动组织、媒体宣传等方面经费投入,保障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工作平稳推进。
(五)做好服务保障。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切实把所属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好、修缮保护好、管理维护好,为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工作夯实基础。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及教育基地,要加强设施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强化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容,切实做好常态化祭扫英雄烈士的接待、讲解等服务。
(六)加强检查考评。各地依据当地实施方案和计划,视情组织督促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将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工作纳入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范围加以推进。探索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通过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等方式,科学评估英雄烈士祭扫常态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