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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1000000160005319/2021-00001
主 题 分 类
减灾救灾
发 布 机 构
省地震局
成 文 日 期
2021-04-08
效 力 状 态
有效
文 号
陕震发〔2021〕15号
名 称
关于印发《陕西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陕西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震发〔2021〕15号

各设区市防震减灾工作主管机构,局属各单位、各部门

    《陕西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经2021年4月7日第4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地震局

                                                  2021年4月8日


陕西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

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陕西省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以下简称“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工作,提升青少年防震减灾科学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幼儿园)活动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科普示范学校的申报、评审、命名、运行与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科普示范学校以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为出发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中小学生应对地震突发事件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第四条科普示范学校布局坚持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加强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支持引导。

第五条科普示范学校创建范围为全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陕西省地震局联合省教育厅和省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省科协”)共同负责科普示范学校的认定管理,陕西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制定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规章制度;

(二)指导、支持科普示范学校的防震减灾科普工作;

(三)组织开展科普示范学校业务交流、培训等活动;

四)组织开展示范学校申报、认定、中期评估、复核等工作;

五)向市县地震工作机构反馈示范学校评审、中期评估、复核等工作结果,处理有关异议;

六)指导市县地震工作机构开展示范学校申报和管理工作。

七)承办科普示范学校的工作信息汇集、数据统计、活动宣传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设区市地震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运行维护的指导和管理。主要职责有:

一)组织示范学校的申报和延续称号申请;

二)协助陕西省地震局对已命名示范学校开展中期评估、抽查;

(三)协助组织中期评估、抽查结果为不合格的科普示范学校进行整改并验收,将整改情况报省地震局备案;

(四)负责向示范学校反馈评审、中期评估、抽查、复核等工作结果,协助处理有关异议。

第八条县区地震工作主管机构负责辖区内示范学校建设、申报、运行维护的指导和管理。主要职责有:

一)组织科普示范学校的申报和延续称号申请;

二)负责科普示范学校申报、中期评估、延续称号的实地检查;

三)督促中期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科普示范学校进行整改,协助开展实地验收;

四)组织指导科普示范学校开展活动。

第三章申 报

第九条市、县区各级地震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常态化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机制,做好本级科普示范学校的储备工作。

第十条申报省级科普示范学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校主要建筑(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已有建筑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二)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防震减灾工作职责明确,有包含防震减灾和防震减灾教育的年度工作计划;

三)每年有用于防震减灾工作的相关费用,用于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物资采购、宣传材料购买、应急避险与疏散演练等;

四)每年开展校内地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或避免地震相关危害隐患;

五)防震减灾科学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或学校安全教育内容,每学期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课堂教育,有相对稳定且具备防震减灾相关知识的防震减灾科普教师;

六)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实践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每年开展或者参与防震减灾课外兴趣活动不少于2次;

七)在科学教室开辟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区域;在校园内(室外)利用固定或者流动宣传栏进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图书馆(室)有一定数量的地震科普图书,有学校网站或校办刊物的学校开辟地震科普宣传专栏专版;

八)利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重点科普时段,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全校师生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九)制定有地震应急预案,并适时修订,校内有能够容纳全校师生应急避险的场地(所),在应急避险场地(所)及通往场地(所)的路上设有清晰规范的标识,在校内道路及楼内通道、楼梯等规划有紧急疏散指示路标。师生熟知地震应急预案内容及应急疏散路线,掌握地震应急避险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十)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由全校师生参加的地震应急避险和疏散演练;

(十一)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地震科普知识竞赛、演讲活动和面向社会的地震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申报省级科普示范学校,须通过“陕西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在线申报。所需资料见附件1。

第十二条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向所在地县区地震工作机构提出申请。

二)县区地震工作机构为申报学校创建系统账户,申报学校在线填报相关资料。

(三)县区地震工作机构对申报学校填报资料进行初步判定,并开展实地检查,提出意见后通过系统报市级地震工作机构,对于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一)款条件的,不予通过。

三)市级地震工作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通过系统报陕西省地震局。

第十三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校,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四章认 定

第十四条每年组织1次科普示范学校认定工作。

第十五条陕西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协同省教育厅和省科协相关部门组织成立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材料评审和实地评估。

第十六条材料评审采用定量评分方法,按照《陕西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评分细则》(附件2)逐项打分,评分在 85分以上的学校列入初选科普示范学校名单,随机抽取初选科普示范学校的5%以上开展实地评估。专家组根据评分情况和实地评估情况提出评审结果,报请陕西省地震局党组、省教育厅和省科协审定。对未能通过评审的学校,专家组反馈未通过原因及存在问题。

第十七条评审结果通过陕西省地震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陕西省地震局提交书面质询意见和证明材料,陕西省地震局进行调查核实后予以答复。

第十八条陕西省地震局、省教育厅和省科协联合对公示通过的学校正式授予科普示范学校称号,并授予牌匾,称号有效期6年,通过陕西省地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管理监督

第十九条科普示范学校要持续按照建设标准开展工作,组织和参与防震减灾专题科普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周边学校开展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科普。

第二十条陕西省地震局在科普示范学校获得称号的第三年组织开展中期评估,由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抽查。评估合格的保留科普示范学校称号,评估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整改限期6个月,整改后合格的保留科普示范学校称号。

第二十一条科普示范学校可于获得称号第六年的9月30 日前自愿向本地区县区级地震部门或机构重新提交《陕西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附件1),由市级地震工作主管机构审核同意后报陕西省地震局。

第二十二条陕西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组织专家按照《陕西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评分细则》(附件2), 对提出申请的学校进行复核。复核评分在85分及以上且通过实地评估的为通过,延续科普示范学校称号,有效期6年。

第二十三条对不能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科普示范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称号自动取消,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一)不能履行防震减灾科普义务的;

二)不参加中期评估的;

三)中期评估不合格,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四)有效期满不按期重新提交申请的;

五)未通过复核的。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陕西省地震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3月25 日印发的《陕西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小区)申报材料编制规范》(陕震办发〔2014〕5号)同时废止。

附件:1.陕西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所需资料

2.陕西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评分细则


附件1

陕西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所需资料

1.学校建筑设计和施工证明材料,已有建筑开展鉴定和加固证明材料(设计图纸、当地建设部门证明等证明材料)。

2.防震减灾和防震减灾教育工作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安全工作小组、防震减灾工作职责、年度工作计划等内容(文字说明、文本、文件等证明材料)。

3.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情况,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物资采购、宣传资料购买、应急避险与疏散演练等内容(文字说明、文件、经费支出照片等证明材料)。

4.校内地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文字说明、排查记录、排查结果、隐患处理结果、照片、录像等证明材料)。

5.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开展情况,包括教学计划、课堂教育、课程教师等内容(计划文本、教案、教师简介、照片、录像等证明材料)。

6.防震减灾科普实践课外兴趣小组及其近2年的活动情况(小组文件、活动计划、记录、成果、照片、录像等证明材料)。

7.学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场所(区域)情况(文字说明、管理制度、参观登记表、展出内容、照片、录像等证明材料)。

8.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重点科普时段,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情况(文字说明、活动方案、简报、总结、宣传报道、照片、录像等证明材料)。

9.本校地震应急预案,分场所(教室)、分班级细化方案,近2年的更新情况(预案文本、方案文本、更新记录等证明材料)。

10.应急避险场地、应急标识、紧急疏散指示路标等情况(文字说明、场地平面图、路线图、照片、录像等证明材料)。

11.任选1-3个不同日期,学生按地震应急疏散路线常态化行动的录像。

12.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情况(文字说明、演练方案、简报、总结、宣传报道、照片、录像等证明材料)。

13.师生参加防震减灾相关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等情况(文字说明、比赛资料、奖励文件、奖励证书、照片、录像等证明材料)。

14.附加资料:

(1)师生参加国家级防震减灾相关竞赛的奖励文件、奖励证书。

(2)组织参观地震科普场馆或者对外开放的地震工作机构情况(文字说明、照片、录像等证明材料)。

(3)学校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创新性成果(简报、新闻报道、照片、录像等证明材料)。

(4)地震发生时,学校师生进行避险和疏散情况(简报、新闻报道、照片、录像等证明材料)。

(5)学校网站或校办刊物开辟地震科普宣传专栏专版情况(文字说明、截图、照片等证明材料)。

(6)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向家庭、社会广泛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情况(文字说明、简报、新闻报道、照片、录像等证明材料)。


附件2

陕西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评分细则


分类

条件

最高分值

依据材料

基本条件(100分)

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防震减灾工作职责明确

4

文字说明、文本、文件

有包含防震减灾和防震减灾教育的年度工作计划

4

文字说明、文本、文件

每年有防震减灾工作的经费

有用于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

1

文字说明、文件、经费支出照片

有用于购买应急物资的经费

1

有购买宣传资料的经费

1

有开展应急避险与疏散演练的经费

1

校内地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排查,且消除隐患

10

文字说明、排查记录、排查结果、隐患处理结果、照片、录像

排查,无法清除隐患,采取避险演练等应对措施

8

防震减灾科学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或学校安全教育内容

5

计划文本

每学期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课堂教育

5

教案、照片、录像

有稳定的且具备防震减灾相关知识的防震减灾科普教师

2

教师简介、照片、录像

每学期开展活参加防震减灾课外兴趣小组活动不少于2次

2

活动计划、记录、成果、照片、录像

有校内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区域

有室内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区域

3

文字说明、管理制度、参观登记表、展出内容、照片、录像

有室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栏(窗)

3

有地震科普图书制品供学生阅览

2

有地震科普声像制品供学生观看

2

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防震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重点科普时段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

每年有3次及以上重点科普时段的活动,且班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0

文字说明、活动方案、简报、总结、宣传报道、照片、录像

每年有2次及以上重点科普时段的活动,且班级覆盖率达到95%及以上

10

每年有3次及以上重点科普时段的活动,且班级覆盖率达到80%-90%(含80%)

8

每年有2次及以上重点科普时段的活动,且班级覆盖率达到80%-95%(含80%)

6

每年有2次及以上重点科普时段的活动,且班级覆盖率达到60%-80%(含60%)

4



每年有1次重点科普时段的活动,或者班级覆盖率低于60%

2


地震应急预案

学校有地震应急预案

3

预案文本、方案文本、更新记录

适时更新地震应急预案

2

有分场所(教室)的应急避险和紧急疏散细化方案

2

有分班级的应急避险和紧急疏散细化方案

2

应急避险场地

有能容纳全校师生应急避险的场地

3

文字说明、场地平面图、路线图、照片、录像

场地标志规范清晰且周边没有安全隐患

2

校内道路有紧急疏散指示路标

2

楼内通道有紧急疏散指示路标

2

楼梯有紧急疏散指示路标

2

将紧急疏散路线常态化,要求师生在校内按照规定疏散路线行进

9

3个不同日期的录像

每学期进行1次地震应急避险与紧急疏散演练

师生参加率98%及以上

10

文字说明、演练方案、简报、总结、宣传报道、照片、录像

师生参加率达到85%-98%(含85%)

8

师生参加率达到70%-85%(含70%)

6

师生参加率低于70%

3

组织师生参加地震科普知识竞赛、演讲赛、手抄报比赛等活动

5

文字说明、比赛资料、奖励文件、奖励证书、照片、录像

附加分

(总加分不超过9分)

参加国家级竞赛、演讲等科普活动,并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励

+3

奖励文件、奖励证书

组织参观地震科普场馆或者对外开放的地震工作机构

+2

文字说明、照片、录像

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有创新,取得较好效果

+3

文字说明、简报、新闻报道、照片、录像

地震发生时,学校地震应急预案能够自动启动,教师按照预案组织学生避险和疏散

+5

文字说明、简报、新闻报道、照片、录像

有学校网站或校办刊物的学校开辟地震科普宣传专栏专版

+2

文字说明、截图、照片

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向家庭、社会广泛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3

文字说明、简报、新闻报道、照片、录像

实地评估

重点抽查基础保障条件、紧急疏散和应急避险质量、学校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氛围、校内地震安全隐患等

现场检查或视频直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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