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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259U/2022-00013
主 题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 布 机 构
省乡村振兴局
成 文 日 期
2022-07-29
效 力 状 态
有效
文 号
陕乡振发〔2022〕25号
名 称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全省“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的通知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全省“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的通知

陕乡振发〔2022〕25号

各设区市乡村振兴局、教育局、人社局,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局、教育局、人社局,韩城市乡村振兴局、教育局、人社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工作,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坚持服务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以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巩固拓展技能脱贫成果,大力增强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扩大乡村人才储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助力守牢不发生规模返贫底线,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

(二)行动目标。过渡期内,以雨露计划为基础,以校企合作为重点,以多方参与为平台,全面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组织引导全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提升技能素质,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主要任务

(三)全面摸清人员底数。乡村振兴部门充分利用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动态监测常态化排查机制,全面摸清全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底数,建立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清单。教育部门全面摸清职业院校雨露计划在读学生底数,建立雨露计划在读学生清单和应届毕业生就业意愿清单。人社部门全面摸清技工院校雨露计划在读学生底数,建立雨露计划在读学生清单和应届毕业生就业意愿清单。乡村振兴、教育、人社部门要做到雨露计划学生相关信息共享共用,共同建立“雨露计划+”数据库,做到动态调整、动态管理。(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工负责,市县落实)

(四)持续推进“雨露计划”。依托教育部门和学校,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村“两委”的作用,广泛宣传雨露计划政策,组织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为依据,进行信息核实并落实资助政策。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纳入雨露计划资助范围,资助时间自接受资助之日至毕业。保持原补助标准、资金渠道、发放方式不变,做到应补尽补。(省乡村振兴局负责,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市县落实)

(五)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健全产教融合机制,坚持就业导向、需求导向,鼓励引导职业院校围绕陕西特色资源和有利条件,在重点领域、民生领域优化专业设置,扩大人才培育规模。深化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较多的县(区)为重点,引导当地职业院校与东部发达地区职业院校结对,提升当地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深化校企合作机制,对接乡村振兴重点产业项目需要,鼓励企业联合职业院校举办定制班、定向班,畅通“校门”到“厂门”的绿色通道。(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分工负责,市县落实)

(六)成立“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联盟。动员一批职业院校、用工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成立“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省乡村振兴局负责)

(七)精准开展就业帮扶。指导有关行业部门,组织动员有实力、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用工主体,提供适合雨露计划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建立企业岗位需求清单,畅通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渠道。启动“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专项招聘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等招聘方式,组织开展校园招聘、定向招聘、专场招聘等校企对接帮扶活动。对雨露计划未就业毕业生自愿进行失业登记的,及时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服务。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就业帮扶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等作用,更多促进雨露计划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统筹用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加大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安置力度。(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工负责,市县落实)

(八)持续开展技能提升。用好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万企兴万村”行动等机制,助力校企合作,发挥优质院校和龙头企业资源优势,积极服务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共同开展在岗技能提升、人才培养等服务,持续提升雨露计划学生技能水平。(省乡村振兴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分工负责,市县落实)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乡村振兴、教育、人社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科)室,指定工作联系人,压实工作责任。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不断强化协作、加强工作互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乡村振兴部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教育、人社部门积极支持开展相关工作。

(十)强化政策保障。继续加大政策实施力度,落实好学费减免、助学金、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交通费补贴、就业帮扶基地奖补和助学补助等政策,将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各项帮扶措施落细落实落地。

(十一)做好跟踪服务。加强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跟踪监测,建立就业情况清单,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对就业情况发生变化的雨露计划毕业生及时掌握情况,提供帮扶服务,做到就业底数清、就业情况清。

(十二)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各类媒体采用脱贫家庭喜闻乐见、学校学生便于参与、企业组织乐于参加的宣传方法,在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学前、毕业前、招聘前等关键时点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典型案例评选发布活动,选树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技能成才先进典型,讲好雨露计划故事,不断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增收”的良好社会氛围。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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