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我局法治宣传教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我局制定了《陕西省乡村振兴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3日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
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省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七五”普法期间,我办广泛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宣传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广大扶贫干部和贫困群众的法治观念日益增强,贫困地区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加大广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关于在供民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扣“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持续提升乡村振兴系统干部法治素养为核心,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根本,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工作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局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力量配置更加合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力落实,干部职工更加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乡村振兴依法履职能力、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增强,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乡村振兴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需求,突出重点,精准普法,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满意度。
——坚持服务工作大局。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省乡村振兴局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坚持与法治实践融合。将普法与立法、执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基层治理、日常管理服务全过程各方面,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法用法,用法治实践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全局干部尊崇法治、厉行法治,推动树立法治意识。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自觉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我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细落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公职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重点宣传民法典中涉及“三农”的相关规定。推动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突出学习宣传乡村振兴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任务,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阐释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大意义,解读好重点内容,推动干部群众深入理解法律法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和各项措施。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针对性强、普及面广的促进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涉农法律法规,助力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五)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六)突出学习中省出台的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规范性文件。围绕职能使命,聚焦重点难点,研究落实中省有效衔接配套政策,深入学习掌握运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及我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重大政策文件,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持续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执行力和保障水平。
三、重点对象
(一)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推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和党内法规。落实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日活动、专题讲座、辅导培训、工作交流等形式进行授课,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省乡村振兴局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积极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并将年度学法情况及考试成绩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每年举办法治讲座,不断提升乡村振兴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局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三)加强乡村振兴工作和服务对象学法用法。深入开展全省乡村振兴干部政策法规培训,指导各级科学制定干部培训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通过线下培训与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分级分类组织实施,打造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聚焦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加大培育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确保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
四、重要举措
(一)把普法融入履行职责全过程。坚持把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任务,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焦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用好用足中省有效衔接配套政策,切实提升巩固成果的保障水平。推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有序实施农村厕所改革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展乡村振兴县乡村示范创建引领,以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快发展为支撑,抓两头促中间,促进乡村建设机制落实落地。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建立和健全全党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政策体系。
(二)把普法融入依法行政全过程。落实《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纳入重大行政决策。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提升决策公信力执行力。加强对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解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聘请法律顾问,畅通沟通机制。落实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并通过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把普法融入政务公开全过程。在局内办公区域的醒目位置和省乡村振兴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指标解释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畅通“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和“12345”政务平台、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等监督渠道,针对反映问题,及时妥善处置,扎实做好平安建设工作,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监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普法工作既是落实中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陕西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证。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普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积极构建普法工作长效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乡村振兴法律法规的实行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健全法治建设(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做好实时建档记录,推进普法工作落实。
(三)强化队伍建设。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深入挖掘好的经验做法,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升乡村振兴干部队伍运用法治观念和法治方式推动有效衔接工作的能力。要加强普法工作机构建设,优化工作队伍结构,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加强普法干部培训力度,积极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不断提高乡村振兴普法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