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后方可进行政策匹配

立即登录

登录即可查看收藏政策

立即登录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省政府政策文件库>省政府文件>其他文件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5-00531
主 题 分 类
劳动就业
发 布 机 构
省政府办公厅
成 文 日 期
2025-09-13
效 力 状 态
有效
文 号
陕政办发〔2025〕12号
名 称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政策支持促进就业提质扩容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政策支持促进就业提质扩容的通知 陕政办发〔2025〕1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挖潜就业岗位,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强化政策支持促进就业提质扩容通知如下:

一、加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吸纳就业

(一)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用规模。国有企业应统筹考虑自然减员等情况,严格控制规模性裁员,加大补员力度,能补尽补,用足用活岗位。要结合产业特点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延续实施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至2026年底。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有关企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国有企业抓好落实,并将招聘人数与工资总额管理挂钩,切实把支持政策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等,以及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区)政府(管委会),不再列出

(二)优化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积极拓展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合作银行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产品,将符合条件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由30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对符合条件个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给予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力度。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对参保的相关企业可提高稳岗返还比例,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由60%提高至90%,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底。(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相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申请通过后,向税务部门进行申报。政策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返贫监测对象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补贴由企业申请,申请期限至2025年12月底,具体申请程序由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企业领取补贴后,要尽快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一次性扩岗补助扩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社会组织纳入一次性扩岗补助范围。一次性扩岗补助采取主动服务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主动服务,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核验补助条件,将相关信息通过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推送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确认后发放。自主申请,企业和社会组织向当地经办机构或通过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挖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潜力

(七)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规模。严格落实政策性岗位“只增不减”要求,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规模,应招尽招。进一步挖掘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和岗位,尽早使用退休空出的编制,加强队伍建设和人员配备,招录招聘计划能增尽增。(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拓宽事业单位招聘渠道。构建统一公开招聘、医学定向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校园招聘等多措并举的招聘格局。支持和鼓励教育、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放宽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报考范围。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向当年毕业和前两年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一并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国家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多渠道开发基层项目科研助理等就业岗位

(十)落实工作要求挖掘增量岗位。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扩容工作。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标准,应配尽配,招够招足,广泛吸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持续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积极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到村(社区)任职工作。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就业专职指导人员与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人数比例保持1:500以上的要求,开发高校就业专职指导岗位。(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省财政资助经费在50万元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应至少设立1名科研助理;500万元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应至少设立2名科研助理。高校单个项目年度科研经费在5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100万元的至少设置1个科研助理岗位,1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300万元的至少设置2个科研助理岗位,300万元以上的至少设置3个科研助理岗位,鼓励经费较少的课题组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用足用好各类过渡性公益服务岗位。鼓励高校统筹开发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按照不低于在校生规模2‰的比例动态核定岗位招聘计划。鼓励引导科技企业、链主企业院校等事业单位参与就业见习,提供更多优质见习岗位。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十三)加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对技能岗位职工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技能提升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重点群体培训力度。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行动,针对重点群体培训意愿,定期公布培训机构目录清单,聚焦就业容量大市场急需的养老、家政、托育、护理、新职业等领域,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差异化职业培训补贴。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推动培训和就业协同联动。鼓励技工院校招收失业人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就业针对性服务与帮扶

(十五)做好企业用工指导。发挥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员作用,为相关企业提供用工指导、政策咨询、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强化政策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力开展系列专项招聘活动。开展访企拓岗就业对接活动,常态化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举办“专而精”“小而美”招聘活动。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化岗位拓展优势,动员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归集相匹配的就业岗位,向相关城市、园区、企业集中投放。加密组织开展金秋招聘月、“百日千万”“千校万岗”专项招聘等活动,倾力打造“乐业陕西‘就’在三秦”招聘品牌。鼓励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专业化就业服务,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兜牢兜住就业困难群体底线

(十七)提高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将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由每人1000元提高至1500元,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底。从2026届困难毕业生起,按新标准发放。(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落实困难毕业生实名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就业帮扶清单,优先推送优质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优先提供职业指导。强化就业援助与服务,组织开展失业人员集中帮扶行动和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月活动,为每一名服务对象提供1次政策宣传、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或培训。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给予社会救助。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就业监测防范风险

(十九)强化就业形势监测。做好就业监测统计与数据分析。强化工作保障,支持做好劳动力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多方参与、互通信息。(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西安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稳就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既定存量政策并根据形势变化适时推出增量储备政策,出台重大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前,开展就业影响评估,审慎出台收缩抑制举措。要统筹用好各类资金,强化监督与绩效管理,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年度中央转移支付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力度,专款专用,严禁拖欠,严防骗取套取、虚报冒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要加强稳就业政策宣传,选树稳岗扩岗典型,积极引导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就业创业。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13

本文有删减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