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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5-00372
主 题 分 类
公路
发 布 机 构
省政府办公厅
成 文 日 期
2025-07-14
效 力 状 态
有效
文 号
陕政函〔2025〕79号
名 称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G3511菏(泽)宝(鸡)高速公路陕西合阳至铜川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G3511菏(泽)宝(鸡)高速公路陕西合阳至铜川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 陕政函〔2025〕79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G3511菏(泽)宝(鸡)高速公路陕西合阳至铜川高速公路延长暂定收费期限的请示》(陕交字〔2025〕7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同意G3511菏(泽)宝(鸡)高速公路陕西合阳至铜川高速公路暂定收费期限延长10年,自2025年12月28日至2035年12月27日。待合阳至铜川高速公路、吴起至华池高速公路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及审计后,核定最终收费年限。

请你们加强监管,督促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做好公路养护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公路畅通和安全通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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