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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5-00227
主 题 分 类
公路
发 布 机 构
省政府办公厅
成 文 日 期
2025-02-23
效 力 状 态
有效
文 号
陕政函〔2025〕20号
名 称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柳塔)至石(马川)一级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柳塔)至石(马川)一级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陕政函〔2025〕20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核定大(柳塔)至石(马川)一级公路收费期限的请示》(陕交字〔2025〕1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同意核定大(柳塔)至石(马川)一级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收费截止日期为2046年4月26日,收费按原批复标准执行。期间若国家收费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请你们和榆林市政府督促经营管理单位,严格遵守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规定,规范管理,确保公路安全。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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