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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乾县等省级卫生县城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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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1999-00053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 [ 成文日期 ] 1999-10-2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字[1999]72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乾县等省级卫生县城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乾县等省级卫生县城的通报

时间: 1999-10-27 00:0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全省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乾县、蒲城、岐山等县领导重视,群众积极参与,城镇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卫生管理等方面成效显著,市容市貌和服务功能有了很大变化,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从1995年起,上述3县连续3年荣获全省县城卫生检查评比优秀奖,并通过了省爱卫会省级卫生县城考核验收。为了表彰先进,推动我省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省政府决定,命名乾县、蒲城、岐山等3县县城为省级卫生县城,并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县再接再厉,保持和巩固创建成果,为进一步改善投资和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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