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2005年,西安市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全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城市。为落实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西安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技术规程要求,在国土资源部审批通过的《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2006—2020年)》基础上,组织编制了《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经审查,《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指导思想明确、依据充分、基础数据翔实、内容全面、成果资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现将《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和《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送审稿)》随文呈报,请予批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联系人:唐亚平 029 84333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