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
在国务院领导下,2011年,我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着力抓好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法治政府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新突破。现将我省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全面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强。2011年3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讨论通过了《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结近几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提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强调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并摆在政府工作的首位,对“十二五”期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印发了《陕西省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抓紧完成2011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的意见》,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抓好工作要点的落实。
(二)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2011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地方性法规草案10件,制定省政府规章6件。坚持民主立法,年度立法计划通过省政府公众信息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各界征集建议,所有立法草案采取召开座谈会、协调会、论证会、网上公布草案、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使政府立法体现民意,符合省情,解决问题。立法项目突出重点,体现特色。《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重在改善民生,《陕西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陕西省价格条例》等重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法制机构自主组织起草法案,努力克服政府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陕西省扶贫开发条例》和《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由省政府法制机构完成起草。加强立法后评估,组织对《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陕西省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抽象行政行为监督力度增强。坚持规范性文件“逢文必审”制度,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110件规范性文件,全部经过省政府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核,全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规范性文件1700余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省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约1500件,其中,省政府审查各市(区)政府、省级各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231件,纠错2件。同时,做好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全年向国务院和省人大常委会报备政府规章6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64件。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从2011年开始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注明有效期。完善规范性文件投诉受理程序,扩大社会监督力度,一年来省政府受理公民对规范性文件的投诉举报6件,均按规定作了妥善处理。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在延安市开展试点工作,并要求各设区市自行选择1-2个县(区)开展试点。开展了涉及行政强制规定、有关征地拆迁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拟废止政府规章3件,修改17件,拟废止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118件,修改68件。
(四)不断深化依法行政示范活动,典型带动作用彰显。2011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省政府对安塞县等11个依法行政示范县(区)进行了授牌。扩大试点范围,确定7个设区市政府和10个省级部门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试点。对11个依法行政示范县(区)和23个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单位进行了全面评估,在《陕西日报》对部分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专题介绍,推动示范工作进一步深入,扩大示范效应。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的开展,发挥了典型引导作用,极大地推动了依法行政,提升了全省依法行政水平。
(五)着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在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已有43个省级部门发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完成了第五批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发布了《关于公布省级现行有效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公告》,对行政许可实行目录动态管理。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意见》,从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规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学习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保证行政强制法的顺利实施。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行政机关针对机构改革的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行政执法职权。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各地各部门按要求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认真评查,省政府依法行政检查组抽查了1000多份行政执法案卷。印发了《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落实持证执法制度,经严格的资格审核和法律考试,2011年对新进和岗位调整的100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发放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在前些年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启动了延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六)构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用显著。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创新行政复议体制,在咸阳、渭南、延安三市开展了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开展了“行政复议进市场”活动,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争议。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多种手段依法办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11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约1500件,其中,省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7件,通过调解和解结案的达到了59%,纠错率为16.6%,及时妥善化解了行政争议,促进了社会稳定。省政府和渭南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被国务院法制办授予了“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确立了行政调解的原则,明确了行政调解的范围和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单位、学校、企业、大型商场等设立人民调解室,及时调解纠纷,并在全省建立了1511个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00386件,成功率达97%,对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开展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全省县处级以上干部接访群众20多万人次,解决问题54000多件。
(七)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政府行为得到有效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完善了报告工作和联系沟通制度,省政府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44件、政协委员提案761件。二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了处理群众诉求的工作机制,建立了特殊群体信访代表约访、走访制度,开展了定期邀请公民走进省政府活动,省政府办理回复网民留言和反映1200多件,及时妥善解决了各类突出问题,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三是依法开展监察、审计等专项监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加强执法监察,提高行政效能,遏制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现象,确保了政令畅通。对23个省级部门财政预算执行进行了审计,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特别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八大工程的投资监管,严肃查处治理“小金库”。四是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组织对省级47个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保证严格依法设定职权。对全省10个设区市政府及杨凌示范区管委会、21个县级政府、11个乡镇政府和省市县三级67个行政执法部门及机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全省药品和餐饮服务监管及气象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组织对部分市县政府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效期制度、定期清理制度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八)加强法律学习培训和宣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持续提高。创办以依法行政为主线的刊物《法治陕西》,大力弘扬法治理念,宣传法治陕西建设。坚持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省政府就法治陕西建设、社会保险制度、行政强制、社会管理创新等4个专题,组织了常务会议集体学法。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全方位提高公务人员整体素质。把依法行政作为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基地的基本教学内容;编印《公共行政法汇编》,收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4部公共行政法律的原文、起草说明,解读主要规定和重点问题,作为全省公务人员法律学习教材;建立陕西培训网,开展公务员网络培训和考试;创办陕西司法大讲堂,聘请全国法律名家组成宣讲团,到机关、学校、企业流动讲学;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专题法律培训班。
(九)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做到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充实、时间更加及时、重点更加突出。按照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稳妥化解社会矛盾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布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社会保障、就业、捐赠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项政策、措施和信息。在全国率先开展部门预算公开试点,省商务厅等10个省级部门公开了预算,计划在2-3年内公开所有省级部门预算,西安、咸阳、渭南、宝鸡等市也开展了部门预算公开试点。改革行政审批方式,不断扩大电子审批范围,大力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广建立“一个中心对外、一个大厅办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工作机制。
二、存在问题
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距离。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在思想认识上,一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仍需提高,对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的关系摆得不是很正;在行政决策上,民主化科学化程度还需提高;在行政执法上,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还不时发生;在行政监督上,行政问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12年重点工作
2012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严格落实《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进一步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规范执法,强化监督,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是: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保障决策合法科学,最大限度减少失误。
(二)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2012年政府立法计划,突出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立法,充分发挥法制的引导、促进、保障作用。开展政府规章实施后评估,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三)着重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市、县(区)试点工作,落实责任,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学习推广。举办市县政府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研讨)班,结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的换发,抓好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下移行政执法重心,逐步实现直接面对群众的行政执法活动由市县行政执法部门承担。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提高市县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素质。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规范县级城市(县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深化文化、农业、商务等部门综合执法试点。继续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和法律考试,杜绝无资格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行政复议行为。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
(六)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加大专项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能。探索政府法制监督参与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七)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和理论研究。坚持和改进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制度,严格落实公务员法律培训制度。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依法行政重大问题的研究,通过理论创新进一步指导和推进依法行政。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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