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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延长农村信用社减免税等优惠政策的请示

                               签发人:袁纯清
国务院:
  
  陕西省是全国首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八个省(市)之一。五年来,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精神,全省农村信用社认真实施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全面落实国家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等项扶持政策,加强经营管理,改进金融服务,深化改革和业务发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改革与发展情况
  
  2004年8月18日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以来,具体承担对辖内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目前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07年末,全省107家县(市、区)联社已组建统一法人社91家、合作银行3家,正在筹建的统一法人社6家、合作银行3家、商业银行1家,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全面实施了劳动用工、薪酬分配、干部人事等三项制度改革,建立了信贷管理责任追究、县联社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案件问责等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全省农村信用社享受央行扶持资金34.03亿元,其中专项票据30.46亿元,专项借款3.57亿元,已兑付专项票据25.71亿元。享受财政部保值贴补资金5.18亿元。2003年到2007年,共享受国家减免税17.85亿元,其中减免营业税3.99亿元,免缴所得税13.86亿元。资金扶持和税收减免政策对全省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提高抗风险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全省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建成并投入运行,3200多个营业网点全部实现了业务处理电子化和省内通存通兑,解决了长期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结算问题。开通了24小时银行客服电话系统,推出了我省农村信用社第一张银行卡——富秦卡,发卡总量突破115万张。
  
  2007年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1117.61亿元,各项贷款788.41亿元,分别较改革前的2002年末增加了664.1亿元和477.13亿元。农业贷款481.45亿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61.07%,全省农户贷款覆盖面达到了51.3%。按照农村信用社口径计算,全省资本充足率由2002年末的-3.1%,提高到7.34%,提高了10.44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迈入稳步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二、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信用社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不仅规模较小、基础较差,而且从业人员多、网点分散、经营成本高,特别是陕西地处自然条件较差、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要力量,在支持农民脱贫和农村产业发展中承担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也比较大,加之其他多种原因,使得部分农村信用社长期亏损。尽管国家在这轮改革中帮助消化了50多亿元的历史包袱,但全省农村信用社依然有290多亿元的沉重包袱,如果仅靠农村信用社自我消化,大概要用15到20年时间。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在金融服务方面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实力还不够强,一些部门和单位不愿把结算资金放在信用社,制约了信用社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二是我省农村信用社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到今年底结束,没有了国家的扶持,将使刚有好转的经营出现反复。三是由于历史包袱沉重,盈利能力普遍较低,增资扩股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难度很大。
  
  三、请求国务院继续给予政策支持
  
  为了支持和帮助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改善经营状况,尽快达到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恳请国务院继续给予我省农村信用社以下政策扶持:
  
  一是对农村信用社进行二次资金扶持,扶持额度为2006年底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后农村信用社资不抵债额的一定比例。
  
  二是对农村信用社因建立风险补偿金而增加的成本支出允许在税前全额扣除,同时,由中央及地方政府多方筹集资金建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补偿基金,对承担政策性支农贷款任务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贴息或风险补偿,提高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能力。
  
  三是对以“三农”为服务对象的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继续执行现行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政策。
  
  四是免征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
  
  专此请示,恳望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陈莉萍 联系电话:029872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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