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古籍保护整理出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精神,根据我省古籍保护和整理出版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在省古籍整理出版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省古籍保护整理出版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组成人员予以充实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李堂堂 副省长
副组长:庄长兴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尚勤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秦天行 省文化厅厅长
余华青 省社科院院长
成员:祝作利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希文 省教育厅厅长
唐俊昌 省科技厅厅长
马尔立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刘维隆 省财政厅厅长
董旭阳 省新闻出版局局长
赵 荣 省文物局局长
李炳武 省文史馆馆长
刘培仓 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古籍保护办公室和古籍整理出版办公室,分别设在省文化厅和省社科院。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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