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劳动法》,进一步加大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的力度,省政府决定建立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总召集人:吴登昌 副省长
召集人:胡志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鬲向前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龚汉江 省监察厅厅长
成员:杨尚勤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邢天虎 省国资委副主任
曹军念 省工交办副主任
翟四虎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岳 崇 省监察厅副厅长
宋民生 省商务厅副厅长
黄立勋 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世英 省交通厅纪检组长
李延军 省文化厅纪检组长
杨庆福 省建设厅副巡视员
刘普选 省委国防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
赵 宏 省工商局副局长
王军道 省法制办副主任
陈清亮 省旅游局副局长
刘绍滨 省中小企业促进局总经济师
陈一民 省总工会副主席
程勉贵 团省委副书记
张 英 省妇联副主席
李挺毅 省工商联副会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由翟四虎同志兼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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