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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劳动法》,进一步加大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的力度,省政府决定建立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总召集人:吴登昌 副省长


   召集人:胡志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鬲向前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龚汉江 省监察厅厅长


    成员:杨尚勤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邢天虎 省国资委副主任


       曹军念 省工交办副主任


       翟四虎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岳 崇 省监察厅副厅长


       宋民生 省商务厅副厅长


       黄立勋 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世英 省交通厅纪检组长


       李延军 省文化厅纪检组长


       杨庆福 省建设厅副巡视员


       刘普选 省委国防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


       赵 宏 省工商局副局长


       王军道 省法制办副主任


       陈清亮 省旅游局副局长


       刘绍滨 省中小企业促进局总经济师


       陈一民 省总工会副主席


       程勉贵 团省委副书记


       张 英 省妇联副主席


       李挺毅 省工商联副会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由翟四虎同志兼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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