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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省国家通信光缆及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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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07-00044 [ 主题分类 ] 信息产业(含电信)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7-05-1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字〔2007〕61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省国家通信光缆及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省国家通信光缆及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 2007-05-11 00: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省通信光缆及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建立省国家通信光缆及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李堂堂 副省长


   成员:庄长兴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锐省 公安厅厅长


      张克中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许 强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杨晓联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权永生 省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


      张孝成 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胡保存 省交通厅副厅长


      李润锁 省水利厅副厅长


      段克明 省工交办总工程师


      殷一平 省电信公司总经理


      魏 明 省移动通信公司总经理


      李俊义 联通陕西分公司总经理


      蔡全根 网通陕西分公司总经理


      黄亭禹 铁通陕西分公司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许强同志兼任。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保护国家通信光缆及设施的各项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全省国家通信光缆及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国家通信光缆及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安排部署全省通信光缆及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召开联络员会议,总结工作,沟通情况,安排部署本季度工作。


    (三)联席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召集人审定后印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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