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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G3511菏(泽)宝(鸡)高速公路陕西合阳至铜川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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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5-00372 [ 主题分类 ] 公路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5-07-1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函〔2025〕79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G3511菏(泽)宝(鸡)高速公路陕西合阳至铜川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G3511菏(泽)宝(鸡)高速公路陕西合阳至铜川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

时间: 2025-08-01 16:07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G3511菏(泽)宝(鸡)高速公路陕西合阳至铜川高速公路延长暂定收费期限的请示》(陕交字〔2025〕7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同意G3511菏(泽)宝(鸡)高速公路陕西合阳至铜川高速公路暂定收费期限延长10年,自2025年12月28日至2035年12月27日。待合阳至铜川高速公路、吴起至华池高速公路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及审计后,核定最终收费年限。

请你们加强监管,督促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做好公路养护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公路畅通和安全通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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