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柳塔)至石(马川)一级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核定大(柳塔)至石(马川)一级公路收费期限的请示》(陕交字〔2025〕1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同意核定大(柳塔)至石(马川)一级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收费截止日期为2046年4月26日,收费按原批复标准执行。期间若国家收费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请你们和榆林市政府督促经营管理单位,严格遵守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规定,规范管理,确保公路安全。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3日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