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明确全省珍稀、涉危野生植物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陕西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后的《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予以公布,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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