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分享: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小雁塔保护规划的通知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省政府文件>陕政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1-00179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7-1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函〔2021〕94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小雁塔保护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小雁塔保护规划的通知

时间: 2021-07-27 15:24

西安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

《小雁塔保护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家文物局和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规划文本由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

西安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切实做好保护规划实施工作,将保护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