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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西安“一带一路”综合改革开放试验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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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18-00307 [ 主题分类 ] 对外经贸合作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12-2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函〔2018〕263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西安“一带一路”综合改革开放试验区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西安“一带一路”综合改革开放试验区的批复

时间: 2018-12-25 15:52

西安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

你市《关于报请审定西安建设“一带一路”综合改革开放试验区总体方案的请示》(西政字〔2018〕1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西安“一带一路”综合改革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

二、综合试验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五新”战略任务落实、“三个经济”发展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三中心两高地一枢纽”为抓手,打造西安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建设新时代服务“一带一路”、引领向西开放的国际合作前沿城市。

三、你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推进机制,全力做好综合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力争形成全国试点经验。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在实施方案编制、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支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及时帮助解决综合试验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西安建设“一带一路”综合改革开放试验区总体方案》由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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