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渭北煤化工业园区列入省级工业园区的批复
渭南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你们《关于将渭北煤化工业园区列入省级工业园区的请示》(渭政字〔2012〕75号)和《关于将渭北煤化工业园列入省级工业园区的报告》(陕工信字〔2015〕6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渭北煤化工业园列为省级工业园区,享受省级开发区相关优惠政策。
二、渭北煤化工业园规划面积23.3平方公里。区域范围为北依京昆高速,南邻侯西铁路,西接渭蒲高速,东至洛河沿岸。
三、园区建设要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高端引领、循环发展的要求,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快形成煤制烯烃产业链条,努力打造成关中煤化工产业的重要载体。
四、渭南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加强对渭北煤化工业园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和优化投资环境,加快推进园区又好又快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5日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