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通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11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共录取新生257,167人,全省高考实际录取率达到67.0%,比去年提高了6.8个百分点。本科招生比原计划超录了19792人,超出计划录取率5.2个百分点。高职(专科)尽管有7万多名考生未填报志愿,但招生计划仍完成了94.8%,而且填报了高职(专科)志愿的考生98%以上都被录取。以上成绩的取得,是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全省高校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辛勤努力的结果。为此,省政府决定,对省教育厅及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予以通报表彰,对参与2011年高校招生的全体同志表示诚挚的慰问。
为使更多的三秦学子能够接受高等教育,提高高考实际录取率,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认真分析形势,主动超前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向教育部申请招生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省属院校计划追加工作,通过优质服务争取部委属和外省院校为我省增加招生计划,有效提高了本科录取率;根据专科报名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思路,反复模拟,寻求最佳投档方案,使高职(专科)录取率同比大幅度提升;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服务考生工作,免费向考生发送短信200余万条,为考生提供了优质、快捷的服务,有力地打击了中介诈骗,净化了招生环境,确保高考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赢得了群众和考生的好评。
提高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率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是富民强省的重要途径。根据我省人口结构特点,今后几年是我省高考录取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希望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提高我省高考录取率;希望全省干部职工以他们为榜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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