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30个重点示范镇模块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陕西省30个重点示范镇模块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并汇编成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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