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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神木县锦界大柳塔神木杨伙盘二级公路收费站增加收费人员编制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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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08-00080 [ 主题分类 ] 公路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8-05-2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函〔2008〕63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神木县锦界大柳塔神木杨伙盘二级公路收费站增加收费人员编制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神木县锦界大柳塔神木杨伙盘二级公路收费站增加收费人员编制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时间: 2008-05-22 00:00

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你们《关于神木县锦(界)大(柳塔)神(木)杨(伙盘)二级公路收费站增加收费人员编制的请示》(陕交字〔2008〕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锦(界)大(柳塔)二级公路年车流量的增加,“锦界、中鸡公路收费站”现有收费人员已无法保证收费工作的正常运转,按有关规定,原则同意给“锦界、中鸡公路收费站”增加收费人员10名,两站共计80名,新增人员由榆林市交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

  二、神(木)杨(伙盘)二级公路“杨伙盘、石壑则公路收费站”人员编制按有关规定已经配齐,故不再增加编制。请你们合理调配人员,充实收费一线,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开支,降低管理费用,加大还贷工作力度。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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