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通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6年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创建县(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围绕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把创建工作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大事,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措施,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对2006年度通过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验收的宝塔区、凤县、王益区、神木县、镇巴县、旬邑县、商南县、临渭区、高陵县、平利县等10县(区)进行表彰,并分别奖励2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继续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票否决、一班人齐抓共管”的“三个一”领导机制,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为构建和谐陕西,打造西部强省作出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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