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试点县(市、区)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在各设区市自主申请的基础上,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将西安市蓝田县等43个县(市、区)作为2007年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试点县(市、区),至此,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已达86个,覆盖面扩大到全省80%的县(市、区)。
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要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避免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要做好宣传动员和思想发动工作,提高参合率,努力使各试点县的参合率达到85%以上。要做好基线调查,科学制订实施方案。要建立健全组织和管理机构,积极开展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落实经办机构编制、人员、工作经费和办公场所。要做好基金筹集和管理工作,保证资金安全。要抓紧完成农民个人缴费工作,同时要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列入市、县两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启动运行。
希望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本通知的要求,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作为一项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附件:2007年全省新增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一日
附件:
2007年全省新增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名单(43个)
西安市:蓝田县、周至县、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
宝鸡市:扶风县、千阳县、凤县、麟游县、太白县、
金台区、渭滨区
咸阳市:永寿县、乾县、兴平市
铜川市:印台区
渭南市:华阴市、澄城县、大荔县、合阳县、蒲城县
汉中市:略阳县、西乡县、城固县、宁强县
延安市:延川县、延长县、黄陵县、富县、宜川县、黄龙县
榆林市:榆阳区、绥德县、子洲县、横山县
安康市:汉滨区、汉阴县、镇坪县、岚皋县、宁陕县
商洛市:洛南县、山阳县、丹凤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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