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中市汉江城市桥闸工程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汉中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汉江城市桥闸工程收费权问题的请示》(汉政字〔2004〕2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有关汉江城市桥闸工程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意见,其收费标准、收费期限待该桥竣工后另行报批。
此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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