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陕西郝其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省发改委:
你委《关于设立陕西郝其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陕发改字〔2005〕485号)收悉。省政府同意设立陕西郝其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股份公司成立后,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省发改委及有关部门要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切实加强监管。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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