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康至陕川界高速公路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安康至陕川界高速公路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请示》(陕交字〔2005〕1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我省安康至陕川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请你厅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完成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所需的相关手续,并积极争取、落实国内专项配套资金。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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